大市值股票进沪深300有绿色通道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9-20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今日发布《关于补充沪深300和中证100等指数规则的公告》和修订版《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案》,引入大市值股票快速进入机制和设置指数临时调整备选名单机制。

  新规定明确,沪深300指数选样空间必须满足“上市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针对上市公司发生并购、分拆、破产等需临时调整指数的情况,新规则也作了详细规定。 其一,如果成份股公司申请破产或被判令破产,尽快将其从指数中删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替代。其二,当样本股公司暂停在A股上市时,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替代。其三,两家或多家成份股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资格,产生的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补。一家成份股公司合并另一家非成份股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资格。其四,一家非成份股公司收购或接管另一家成份股公司,如果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排名高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则新公司股票成为指数样本;否则,自该成份股退市日起,由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作为指数样本。此外,一家成份股公司分拆为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能否作为指数样本视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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