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9-21 00:00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5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7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2日。

  3、复牌日为2006年9月26日(星期二),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复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厦”,股票代码“60032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及国资部门批准情况

  大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9月12日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06]151号《关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2006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7股。其中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2,098,680股(其中包含代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的2,938,680股),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天鹏集团公司分别支付100,440股,总计支付32,400,000股。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由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原国有股权性质变更的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为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其所应支付的对价2,938,68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厦”,股票代码“60032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9月22日15:00股市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注:G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注1: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注2: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原本同意参加股改并执行对价安排,但由于该公司已改制,所持股份性质需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后才可执行对价安排,预计在本次股改实施前不能办理完毕,为不影响股改实施,该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代其执行对价安排,因此,该公司所持股票可上市流通时间暂不确定,此外,该公司还需遵守承诺: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注3: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八、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10-82702093

  传真电话:0510-82700159

  咨询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7F公司董秘办公室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262元。

  九、备查文件

  1、无锡商业区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06]151号《关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独立董事意见及补充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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