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9-22 00:00

 

  股票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编号:临2006-026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 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3.8545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4股对价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5日

  ●复牌日:2006年9月27日,本日股价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7302股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9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重啤”,股票代码“600132”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3.8545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4股对价股份。

  重庆啤酒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重啤集团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如重啤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现持有的重庆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30元/股。(除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外,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合川市银源商贸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本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国家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规定,在重庆啤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十二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不再受任何限售条件。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3.8545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方式为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3.85455股。故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前后持有重庆啤酒股份的数量不发生改变。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7日,本日股价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7302股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重啤”,股票代码“600132”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重啤集团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如重啤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现持有的重庆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30元/股。(除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外,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注2:S&N ASIA PACIFIC LIMITED(苏纽亚太有限公司) 将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注3:合川市银源商贸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本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国家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规定,在重庆啤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十二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不再受任何限售条件。

  注4:其他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八、其他事项

  1、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扩大的比例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7302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286,373,490股,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改变,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2、联系方式

  

  九、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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