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4 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
2、流 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 25日。
4、对价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06年9月27日。
5、自2006年9月27日公司股票复牌起,股票简称由“金瑞矿业”变更为“G金瑞矿”,股票代码“600714”保持不变。
6、2006年9月27日当日公司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及通过相关股东会议的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9月4日获得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青国资委[2006]179号)的批准。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6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东安排的3股对价股份。
2、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进程
1、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5日。
2、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9月27日,本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瑞矿业”变更为“G金瑞矿”,股票代码“600714”保持不变。
五、对价支付对象
截止2006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六、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中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七、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八、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首个交易日;
注2: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的限售条件: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十、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971-7720083 7720093
2、联系传真:0971-5507586 5503604
3、联系人:任素彩
十一、备查文件
1、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及补充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