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9-22 00:00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40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06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周大兵董事 长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575,266,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68%,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266,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穆铁虎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6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41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06年9月13日以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9月21日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赵自力董事委托池源董事、叶继善董事委托王信茂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对同忻矿井项目增资的议案

  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同煤集团合作建设同忻煤矿的议案,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同忻煤矿投资比例的议案。2005年10月29日,公司与同煤集团签订了《同忻矿井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明确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18.2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06年7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1、投资变动的主要原因

  2006年初形成的项目评估专家组意见认为:“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基本符合目前煤炭行业的现行规定,但部分项目投资缺口较大,部分费用低估或漏项,建议结合技术方案的调整,重新估算投资”。

  对此,2006年3月修编可研后的项目总投资由18.3864亿元(修正18.23亿元后)调整为29.0877亿元。其中:矿井和选煤厂投资共增加9.1741亿元;铁路专用线投资1.5272亿元。2006年7月3日,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6】1298号《关于山西大同矿区同忻矿井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了该项目。核准文件中明确:“项目总投资为29.1亿元。其中,资本金10.2亿元,占总投资的35%,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的51%)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的49%)以自有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18.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至此,项目工程的总投资增加了10.72亿元人民币。国电电力相应49%资本金由3.12亿元人民币增至约4.99亿元人民币。目前,初步设计已经审查完毕,项目概算正在修改中。项目投资铁路、矿井和选煤厂的额度将不超出国家发改委核定的29.1亿元。

  2、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1)项目投资和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建设总投资在可研设计中调整为29.09亿元,其中矿井建设23.24亿元,选煤厂4.32亿元,铁路专用线1.53亿元。人员配置总人数666人。单位生产成本84.58元/吨,经营成本45元/吨。年销售收入13.04亿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67亿元。

  (2)财务评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吨煤投资290.88元;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14.66%;投资利润率8.93%;投资利税率13.53%;投资回收期8.34年;贷款偿还期8.19年。

  (3)项目主要风险: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存在着特殊性,公司没有煤矿生产管理和经营的经验和经历,项目建设和经营主要依靠同煤集团管理,由于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及其重要,因此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经研究,董事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技术可行,在确保矿井建设和生产安全的基础上,该项目调整投资后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是较好的。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增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投资辽宁兴城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满足未来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要求,公司决定全资建设辽宁葫芦岛兴城风力发电项目。

  兴城风力发电项目位于辽宁葫芦岛兴城地区,该地区位于渤海之滨,对外交通及接入系统便利,建设条件优越,风能资源丰富,兴城风电场代表年70m高度处的年平均风速为7.0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55W/m2,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外部条件和资源条件,规划建设总规模为300MW,本期建设规模为49.5MW。

  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可研报告,本期49.5MW风力发电项目拟安装33台FL-1500机组,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364小时,年发电量为1.17亿KWh。按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8%测算,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不含税),每千瓦时0.55元(含税)。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5503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674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工程总投资的20%,为9349.6万元,其余80%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辽宁省电力公司对本项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本项目将以T接形式接入系统,电压等级66Kv,线路全长11千米。

  按照初步拟定的项目建设进度,工程项目核准后,工程将于2006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本项目主要风险分析:与辽宁省目前的其它风力发电项目比较,本项目的上网电价及所处地区的风能资源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根据国家制定的新能源政策,该项目将执行招标价,但辽宁省发改委尚未明确风力发电招标价格,上网电价存在不确定性。

  经充分论证,董事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技术可行,各项经济指标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投资该项目,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三、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06-042)。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6-042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转债代码:10079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八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

  ●重大提案:关于对同忻矿井项目增资的议案

  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同忻矿井项目增资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八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对同忻矿井项目增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6年10月13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06年10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706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忠军 张斌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9

  传真:(010)—58553822

  邮编:100034

  七.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