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6年“十一”休市5天(2006年10月1日至8日,双休日除外)。根据本公司《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6年“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6年9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6年9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6年10月9日。
二、2006年10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 6年9月30日-10月9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6年10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6年10月10日。
三、2006年9月27日、28日、29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6年10月10日、11日、12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6年10月9日、10日、11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