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十一休市期间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 2006-09-22 00:00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6年“十一”休市5天(2006年10月1日至8日,双休日除外)。根据本公司《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6年“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6年9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6年9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6年10月9日。

  二、2006年10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 6年9月30日-10月9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6年10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6年10月10日。

  三、2006年9月27日、28日、29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6年10月10日、11日、12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6年10月9日、10日、11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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