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企2008年执行新会计准则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9-22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处获悉,上市公司2007年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后,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将于2008年开始跟进执行新准则。

  新会计准则于今年2月发布后,立即成为各界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由于新准则带来的许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财政部提出了企业分步执行的方式。据悉,财政部关于新准则实施进度的初步设想是 ,在总结上市公司执行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推出一批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并争取到2009年全面推开。

  为了确保分步执行的第一步上市公司实施到位,财政部把新准则的培训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一竿子到底”是对财政部培训方案最形象的诠释。为了避免因层层培训、层层转述造成对准则理解的偏差,财政部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直接进行培训。

  据了解,财政部不仅要求广大上市公司充分认识贯彻新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好人员培训、制度完善、系统升级、数据测算等基础工作,还专门会同有关方面召集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会打招呼,要求从2006年年报审计开始,落实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严防个别上市公司利用时间差在某些业务领域进行不合法、不规范的操作,严防“黎明前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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