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G北巴 编号:2006-022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
换相关情况及评估报告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北京巴士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06—021)。目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对本公司的资产置换方案进行了批复,具体内容见《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方案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81号);市国资委对涉及资产置换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准,具体内容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8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83号)。
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上报核准的有关要求,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进行了调整,对应《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具体调整为:
原《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6)第030号]编号不变,原[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号]调整为[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1号]、原[京都评报字(2006)第032号]调整为[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2号]、原[京都评报字(2006)第35号]调整为[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3号]、原[京都评报字(2006)第036号]调整为[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4号],相关评估报告的内容没有改变。同时,将上述[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1、2、3、4号]等4份评估报告汇总为《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号]。
其中:《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6)第030号]对应的内容为本次置换的置出资产情况,《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号] 对应的内容为本次置换的置入资产情况。
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附后,《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审计报告》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拟置换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京都评报字(2006)第030号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公司”)接受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巴士”)的委托,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出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在内的评估项目组,于2006年7月5日至9月15日对北京巴士拟置出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价值评估。
评估目的是北京巴士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置换资产,需对北京巴士拟置出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其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为北京巴士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置换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为北京巴士于评估基准日拟置出的资产和负债,资产为人民币150,250.64万元,负债为人民币123,529.1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721.51万元;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法。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北京巴士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对委估资产的权属、义务、运营状况进行核实、查询、资料收集,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依据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资料,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经过评估,北京巴士拟置出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状况下的评估价值: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8,504.47万元,比调整后账面值150,250.64万元减少1,746.17万元,减值率为1.16%;负债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3,529.13万元,比调整后账面值123,529.13万元,无增减变化;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4,975.34万元,比调整后账面值26,721.51万元减少1,746.17万元,减值率为6.53%(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报告书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2006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2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本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并考虑其对确定交易价格的影响。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双杰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蒋建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孙朝晖
2006年9月15日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拟置换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京都评报字(2006)第031号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公司”)接受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出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在内的评估项目组,于2006年7月5日至9月15日对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达公司”)、北京市公交汽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驾校”、北京公交捷安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汽车租赁”)的股东权益价值以及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途公司”)车辆及配比的应付购车款进行了价值评估。
评估目的是公交集团公司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拟置换资产,涉及到八方达公司、公交驾校、捷安汽车租赁的股权以及长途公司车辆及配比的应付购车款的转让,因此需对八方达公司、公交驾校、捷安汽车租赁的资产和负债以及长途公司车辆及配比的应付购车款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其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为公交集团公司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置换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八方达公司、公交驾校、捷安汽车租赁的股东权益价值以及长途公司车辆及配比的应付购车款;具体评估范围为八方达公司、公交驾校、捷安汽车租赁于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资产和负债以及长途公司车辆及配比的应付购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法。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被评估企业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对委估资产的权属、义务、运营状况进行核实、查询、资料收集,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依据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资料,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经过评估,资产占有方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状况下资产的评估价值: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交集团公司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置换资产按所有者持股比例计算的股权价值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报告书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2006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2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本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并考虑其对确定交易价格的影响。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双杰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蒋建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孙朝晖
200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