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露
武汉银泰与浙江银泰今日终于发布了G武商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G武商复牌有望。
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还有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来看,所披露内容与本报记者此前的现场报道并无出入,即该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而进行表决的三项议案中,关于免去胡 波董事职务和增选周明海为董事的两项议案未获通过,但有关增加武汉广场租金的议案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公告显示,武商独立董事未在本次会议上就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发布的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对该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进行了确认,表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G武商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而在谈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时,律师指出,武汉国资公司曾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提出异议,但律师认为这些不足以影响临时提案的效力。同时,在大会的表决程序上,律师也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