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招股书警示四大风险
[□本报记者 郑尚 苗燕 但有为] 2006-09-23 00:00

 

  □本报记者 郑尚 苗燕 但有为

  

  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工行对数十项风险进行了明确提示,其中关于汇率风险、股东风险、两地上市风险等问题的披露均是市场所关注的重点。

  汇率风险

  工行表示,该行经营将受到国家货币兑换的限制,并会受到未来汇率变化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风险,工行向汇金公司签订了一项期权协议。

  工行称,未来汇率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对工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工行满足资本充足率和 其他监管规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06年6月30日,工行资产的7.2%和负债的5.2%都是以外币计价。为降低工行美元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工行向汇金公司购入了一项期权,可于2008年分12期以特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向汇金公司出售最多120亿美元。

  股东风险

  工行表示,该行最大股东能够对工行产生重大影响。假定H股发行和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均没有行使,最大股东财政部及汇金公司将分别持有工行约36.2355%及36.2355%的股份。

  财政部及汇金公司可对工行业务行使具有影响力的控制权,其中包括:分派股利的时间和股利金额;发行新证券; 选举董事和监事;工行的业务策略与政策;有关合并、收购、合营、投资或出售投资的任何计划及公司章程的修订。

  “财政部及汇金公司的利益有时可能与工行或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冲突。”工行称。

  H股风险

  由于工行正在同时进行H 股发行并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工行H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工行A 股的股价。

  工行强调,A股发行与H股发行为两项独立的发行,二者互相不构成对方的条件。“如果因任何原因使工行的H股发行的股票数目减少或工行H股的实际发行价并不在工行H股发行估计的价格范围内,A股发行可能仍会进行。”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除了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所持股份以外,工行的A股和H股相互之间不可转换或代替,而且A股与H股市场之间也无法进行交易或交割。由于市场差异,工行A股和H股的成交价可能并不相同,H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A股的股价。

  竞争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到2006年12月,外资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地域分布、客户基础和运营许可方面的现行限制将全部取消,预计届时工行与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将会显著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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