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IPO拉开大幕 汇金和财政部持股界定为国有股
[□本报记者 苗燕 郑尚 但有为] 2006-09-23 00:00

 

  万众瞩目的工行IPO终于正式拉开大幕。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9月26日召开第43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的发行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昨日工行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透露出一些重要信息。

  □本报记者 苗燕 郑尚 但有为

  

  在如何界定工行、财政部持股性质的问题上,工行最终做出了与中行一样的选择。昨日工行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中透露,在工行A股和H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和汇金所持股份将全部登记为国有股,但财政部和汇金所持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后可转为H股。而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全部股份上市前界定为国有股,但上市后将全部转为H股。

  招股书称,在A股发行和H股发行完成并上市后,工行A股和H股的市价有可能不同。

  招股书披露,工行H股上市后,财政部及汇金持有的全部股份即获授权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财政部和汇金承诺,自工行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财政部和汇金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也不由工行收购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另外,财政部和汇金持有的工行A股在获得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股后,转为H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36个月锁定期限制。但自工行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会转让。

  另外,对汇金和财政部所持股份,工行还做出了国有股减持方案。财政部、汇金及社保基金理事会须按其各自于工行股权的比例,向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合计相当于H股发行股份数目10%。

  对于此前讨论较为热烈的类别股东表决权问题,工行招股书规定,财政部、汇金转换为H股时,无需经过类别股东表决程序。

  根据招股书,工行的发起人股东财政部、汇金各持股1240亿,占43.2796%;高盛持股约164.76亿股,占5.7506%;社保基金理事会持股约143.24亿股,占4.9996%;安联集团持股约64.33亿股,占2.2452%;运通公司持股约12.76亿股,占0.4454%。

  不考虑A股、H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影响,按照工行招股书披露的发行规模上市后,财政部、汇金持股比例将调整为36.2355%,社保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将调整至5.3902%,高盛将调整至5.0259%,安联集团将调整至1.9622%,运通公司将调整至0.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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