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过度扩张成土地调控新问题
[(于兵兵)] 2006-09-23 00:00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2日在中国政府网站接受访谈时说,今年我国土地调控面临一些新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

  甘藏春说,目前在我国整个土地供应总量的增长中,工业用地增长幅度比较大,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长周期,用地需求也比较旺盛。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招商引资就是以土地作为优惠条件,竞相压价,有的是零地价,有的一方面收取,一方面通过财政渠道返还,破坏了统 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导致恶性竞争。

  甘藏春说,今年还有一个新的现象比较明显,依法用地审批的“闸门”虽然关住了,但是实际用地的“闸门”没有管住,有的地方政府采取了宽容或者默许的态度。还有一个新的违法形式就是以租代征,规避计划的控制,规避有关土地税费,擅自进入市场。“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中央决定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扩张的趋势,实现土地管理进一步好转。”甘藏春说。

  今年9月5日,我国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举预示着我国新一轮土地调控措施正式出台,土地“闸门”将进一步收紧。受此影响,我国工业实际用地出让价格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

  甘藏春说,我国刚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策得利最大的将是农民,该政策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他说,通知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比较注重运用利益机制来调整土地的利益关系。比如说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和使用方向,使一些城市政府手中的土地纯收益部分相对减少,土地出让金中相当一部分要被拿出来用于“三农”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对于一直比较敏感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问题,甘藏春介绍,根据国家法律,建设占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正成为目前积极探索的问题。近年来,根据国土资源部在若干地方的试点经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要遵循以下四点:一是流转只能在村庄、集镇、建制镇范围内;二是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三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四是流转必须审批和缴纳有关税费。

  他指出,保护耕地和管住管好土地,要依靠行政手段,也要依靠法律手段,但是要逐步转向主要依靠利益机制的调整,就是经济手段。

  (于兵兵)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只能在村庄、集镇、建制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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