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4 股票简称:G中达 编号:临2006-033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9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在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两项决议:
一、为了加快实施新的发展战略,优化投资结构,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价格分别向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达集团”)和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龙创业”)受让两公司持有对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申达房产”)的合计5000万元出资,该项出资占申达房产注册资本的100%,其中向申达集团受让出资3000万元,向申龙创业受让出资2000万元,交易价格分别为5400万元和3600万元。
申达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与申达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上述交易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二、为了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改善公司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789.54万元的价格向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亚包商务大楼及相关附属设施,上述受让价格包括了大楼及附属设施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亚包商务大楼位于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占地面积29452.2平方米,建筑面积15610.86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总高十二层,是江阴经济开发区(西区)的标志性建筑。
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评报字(2006)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亚包商务大楼及附属设施(不含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646.09万元。根据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苏)苏地澄(2006)(估)字267-7号《土地估价报告》确认,在估价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与亚包商务大楼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143.45万元。上述评估价格即为本次双方协议转让价格。协议同时约定,本次转让前发生的与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各项费用由出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因本公司与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对该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安排。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股票简称:G中达 编号:临2006-03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1.中达股份、公司、本公司: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申达集团:指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3.申龙创业:指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4.申达房产:指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5.本次收购:指中达股份收购申达房产股权的行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中达股份收购申达房产60%股权,出让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上述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申达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申达集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60%;另由申龙创业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40%;本公司将收购申达集团以及申龙创业对申达房产拥有的全部股权。本公司与申龙创业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为了保证交易的完整性,与申龙创业的交易和与申达集团的交易将作为一项议案一并表决。
● 2006年9月21日,本公司和申达集团、申龙创业共同签署了《出资转让意向书》,意向书约定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各方初步商定申达房产100%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000万元。
● 交易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在30天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收购价款。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与申达集团相关联的关联董事在会议上回避表决。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收购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不参加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中达股份收购申达房产全部股权,出让方分别为申达集团(持有申达房产60%股权)和申龙创业(持有申达房产40%股权)。申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达股份与申达集团进行的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06年9月21日,中达股份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收购事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国伟、童爱平、王务云、刘秋英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收购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认可该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申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国平。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成立日期: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纸制品、机械设备、家具的生产销售;经营广告及国内贸易(法律法规需专项审批的除外);进口生产科研所需材料设备、出口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投资。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系由江阴市申港镇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张国兴先生、张国平先生、张国伟先生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国兴先生、张国平先生、张国伟先生之间为兄弟关系。目前张国平先生与其兄张国兴先生合并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先生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国伟先生目前任中达股份董事长。
3、关联方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8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申达集团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设立时间:2004年6月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6年8月31日,申达房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截至2006年8月31日,申达房产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江阴市黄山湖公园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面积39441.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帐面价值6978.85万元,评估价值11395.78万元。该地块紧邻本公司开发中的申达大酒店地块,位于江阴环境、交通最好的市中心黄金地段,背倚延绵的黄山,北枕雄伟的江阴长江桥大桥,南接黄山湖及其主题公园,东靠龙涛国际高尔夫球场,西连规划建设中的长江外滩。风景秀丽,依山傍水,交通十分便利,堪称江阴最好的住宅用地,开发前景十分良好。目前,该项目施工前的审批手续全部完备,土地通平工作已经完成,桩基施工即将开始。
根据2006年7月申达房产与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签订《最高抵押合同》,该公司以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0100万元的借款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2006年7月25日至2008年7月24日。由于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其财务安排服从本公司统一管理,此项担保形成的风险完全由本公司控制。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
申达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申达集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60%,本公司收购申达集团所持有申达房产的全部股权。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另外,申龙创业对申达房产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40%,本公司将同时收购该项股权。因本公司与申龙创业无关联关系,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计划收购申达房产的全部股权,对申达集团的关联交易与对申龙创业的非关联交易构成同一交易的两个不同部分。为了保证交易的完整性,上述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将同步进行,并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3、定价政策
根据交易各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200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申达房产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表明在评估基准日申达房产净资产为人民币9,056.72万元。据此,交易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中初步确定申达房产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000万元。根据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申达房产在基准日帐面净资产为4639.56万元,此项交易价格比帐面净资产溢价94%,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上升致使公司净资产价值上升。
4、协议的订立
该项交易将由交易各方按各自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本公司把上述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将不参加表决。经交易各方均获得批准后订立正式协议。
5、价款支付
意向书约定,本公司在正式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出让方支付价款。
6、股权转让基准日
根据意向书,交易各方同意以协议生效之日为股权转让的基准日。
7、关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将合并为一项单独的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供广大股东决策参考。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了实现业务结构多元化战略的要求,降低公司相对集中的经营业务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考虑逐步增加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投入。公司认为,宏观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正面影响多于负面影响。标的公司良好的土地资源储备,给公司进军房地产行业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2、关联交易对中达股份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上述股权以后,公司的独立性不受影响,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实力,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对广大股东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文凯、韦华、王祖裕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受让申达房产出资后,将全资拥有该公司股权。这将有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止2006 年8月31日对申达房产所作评估的净资产值为计价基础,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投入资金并未超出公司能够承受的范围。
同时,我们建议:公司在收购相关股权后,要重视风险分析和采取相应对策,通过多种方式及时筹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并做好市场营销工作,构建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高效运作,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据此,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0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4、宁永会审字(2006)第0426号《审计报告》;
5、天衡评报字(2006)3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6、中华咨字(2006)第018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交易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江苏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股票简称:G中达 编号:临2006-03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主要提案: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申达集团、申龙创业收购申达房产全部出资的议案》。有关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时发布的临2006-034《关联交易公告》。
(六)出席对象:
1、2006年9月27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6年9月28日至9月29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业军
电话:0510-86686352
传真:0510-86686352
邮编:214443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9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6年9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
2006年 9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G中达 编号:临2006-036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9月21日下午2:00在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申达集团、申龙创业收购申达房产全部出资的议案》
为了加快实施新的发展战略,优化投资结构,有效抵御市场风险,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价格分别向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达集团”)和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龙创业”)受让两公司持有对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申达房产”)的共计5000万元出资,该项出资占申达房产注册资本的100%,其中向申达集团受让出资3000万元,向申龙创业受让出资2000万元,交易价格分别为5400万元和3600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受让申达房产出资后,将全资拥有该公司股权。这将有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申达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交易价格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止2006 年8月31日对申达房产所作评估的净资产值为计价基础,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9月22日
审 计 报 告
宁永会审字(2006)第0426号
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6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1-8月份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6年1-8月份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6年8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6年1-8月份的经营成果和2006年1-8月份现金流量。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晓爽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爱国
中国·南京 报告日期:2006年9月15日
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6)32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它们拟转让所持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对所涉及该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是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8月31日。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实际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中的开发项目主要按核实后的帐面金额确定评估值,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帐面价值为7090.68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7090.68万元,评估价值为11507.85万元,评估增减值为4417.17万元,增减值率62.30%;
负债帐面价值为2451.12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2451.12万元,评估价值为2451.12万元,评估增减值为0.00万元, 增减率0.00%;
净资产帐面价值为4639.56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4639.56万元,评估价值为9056.72万元,评估增减值为4417.17万元,增减值率为95.21%。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为:9,056.72×60%=5,434.03万元
2.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为:9,056.72×40%=3,622.69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6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0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小兵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8日
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6)31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转让资产的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是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申报的拟转让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办公设备及家具。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8月31日。
本次对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帐面价值为9,595.01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9,595.01万元,评估价值为10,646.09万元,评估增值为1,051.07万元,增值率10.9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在采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应关注下列事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影响,谨慎作出合理判断。
1.本次评估为单项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中未考虑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等负债。
2.本次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中不包括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6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0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小兵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年9月9日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位于申港镇滨江村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江阴市)
二、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估价目的
评估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二ΟΟ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本次评估设定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七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以及土地平整“七通一平”的开发条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5.99年,土地面积为29452.2m2,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委托方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核定待估宗地土地资产额,为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参考。
四、估价基准日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五、估价日期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二○○六年九月五日
六、地价定义
1.地价内涵
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地价是指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七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以及土地平整“七通一平”的开发条件下,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5.99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2.土地实际开发程度
待估宗地的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七通”及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以及土地平整“七通一平”的开发条件。
3.土地估价时设定的开发条件
待估宗地土地估价设定的开发程度为在估价基准日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时宗地红线内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七通”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条件。
七、估价结果
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宗地位于申港镇滨江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03263号,土地使用者为江阴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29452.2m2,在评估过程中设定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七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汽、通气以及土地平整“七通一平”的开发条件下,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期为45.99年,评估面积为29452.2m2,在估价基准日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88.24元/ m2,待估宗地总地价为1143.45万元,即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元整。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1。
表1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苏)苏地澄(2006)(估)字267-7号 估价基准日: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基础设施状况见表2、表3。
2、土地权利限制:无他项权利限制。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估价所引用的参数如利润率、还原利率等的选取对估价结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估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的特殊交易对该评估价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城市总体规划发生重大调整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价的影响。
3、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仅作为委托方办理待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依据。
估价机构: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表2 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条件表
表3 待估宗地内基础设施条件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张 静签字 ,证书号:96100043
2. 土地估价师支大成签字 ,证书号:98100042
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张其宝
二00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