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贷款投向1%客户 银行须提防“大款陷阱”
[□新华社记者黄玫 俞懋峰] 2006-09-25 00:00

 

  □新华社记者黄玫 俞懋峰

  

  银监会统计部主任刘成相日前透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近50%的贷款资金掌握在不到1%的大客户手中,平均每个大客户的贷款金额为5亿元左右。对此,专家指出,我国银行相对依赖息差收入,在“傍大款、垒大户”的惯性思维引导下,商业银行贷款向大客户高度集中,银行须提防经营结构严重失调、贷款信用风险高度集中的“大款陷阱”。

  而与此同时广大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融资难” 问题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我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7%。这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形成了较大反差,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率约为60%,提供了约70%的城乡就业机会。

  银行界人士认为,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考核导向,是激励地方政府争夺银行金融资源的重要因素。专家认为,在一些地方政府、银行“默契”的行为背后,是他们对“国家信用”的预期和透支。

  广东银监局局长彭志坚说,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小企业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总体信用度不高;二是银行业信贷政策不配套,贷款担保方式不灵活,创新意识不足,业务产品推介不够等;三是缺乏从事中小企业征信活动和信用评价的资信评级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能力弱、担保体系不健全等。

  专家认为,目前银行改革在快马加鞭,银行、政府、企业的关系需要重新梳理,新型的银政企关系亟待建立和完善。首先,要加快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主导的金融资源配置模式,确立公平、诚信的市场规则和法治环境,银行才能真正改进绩效,提高竞争力。其次,要加快资本市场的培育,建立有效的行业和大型企业监管机制。第三,重塑有利于风险管控的银企关系,加强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最后,完善法制建设,加大金融执法力度。要以立法的形式尽快建立所有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对信用档案的记录与移交、管理与评级、披露与使用、评级机构与被评单位的责任与权益作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一套使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必然付出代价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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