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为何首选沪深300指数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9-25 00:00

 

  陈晗
  ———中金所业务部负责人陈晗详解设计思路

  □本报记者 王璐

  

  在近日举行的中证指数公司成立一周年暨股指期货运作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业务部负责人陈晗博士表示,股指期货产品为了能够实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的功能,最基本的一点是要能够防止市场操纵,因此其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对即将诞生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陈晗从标的指数选择、合约面值、合约月份、最小价格波动单位、最后结算价以及最后交易日跟最后结算日等九方面介绍了合约设计的思路和原则。

  标的指数要考虑多种因素

  陈晗表示,从全球经验来看,指数期货的标的,特别是作为国内首只股指期货产品,应该有能力和潜力充当将来指数期货市场的旗舰产品。因此,要求指数成份股的行业分布要均衡,能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有尽量高的市场覆盖面,同时也要考虑合约的活跃性。根据对国内现有指数进行数量化分析测试的结果,综合保值成本、效率排名和抗操纵能力等因素,中金所考虑推出沪深300指数期货。

  合约面值适当提高门槛

  在对合约面值的设计上,陈晗指出,在目前的合约设计中对合约面值适当提高了门槛。因为通过对现货股票市场投资者资产结构的分析发现,95%的投资者资产规模都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这些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过多参与股指期货产品并不利于市场的稳定。数据表明,一些比较成功的合约面值一般在30万至150万元之间。而在合约时间的设计上,为了兼顾各种投资者的需求,国际上一般提供相对集中的合约月份结构。现在的设计是在国内股指期货的初期阶段,提供当月、近月、季月四个月份的合约。

  涨跌停板限制和熔断制度

  陈晗指出沪深300指数期货在价格限制设计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就是涨跌停板的限制,另外一个是吸取国外经验引进了熔断制度。

  现在设计的涨跌停板方案就是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而熔断制度,实际是个冷却期的概念,每个交易日开放以后,报价不能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交易系统会自动拒绝这个价位以上的报价。6%的报价维持一分钟,这个时间称为熔断检查期,然后进入十分钟的熔断期。目前的设计是允许价格在6%之内的报价,并允许继续成交,在十分钟熔断期结束以后,正负10%的涨跌停板就开始生效。每一个交易日只有一次熔断触发的机制,在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也不设涨跌停板,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期货的报价能够收敛于现货价格。

  关于交易时间等方面设计

  在交易时间的设计方面,沪深300指数期货采用比现货股票市场早开一刻钟、晚收一刻钟的交易时段。对此,陈晗表示,股指期货比股票现货市场早开盘15分钟,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能够使期货有效地扮演价格发现的角色;二是可以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市前建立均衡价格;三是有助于减低现货市场开市时的波幅。而股指期货比股票现货市场晚收盘更容易理解,这样做首先是能够降低现货市场收盘时的波幅;其次是在现货股票市场收盘以后,可以继续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

  陈晗还介绍说,在最小价格波动单位上,用波动单位0.1个指数点代替原先设计的0.5个指数点,使对现货指数市场的变化刻画得更为细致;在每日结算价上,确定为沪深300指数期货选择最后一小时期货合约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防止市场可能的操纵行为,并尽量避免每日结算价和期货收盘价、现货开盘价以及第二天的期货开盘价之间的偏差太大;将最后结算价设计为指数期货最后交易日,下午的1点到3点所有现货指数点报价的算术平均价,这种方案还有待于下一阶段中金所即将展开的仿真交易的进一步检测和论证。而考虑到假日效应和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效应,在设计最后交易日跟最后结算日时采用的方案是:选择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作为最后交易日,以尽量避免假期效应,并且最后结算日也就是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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