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十一”长假前单日(9月28日)暂停申购的公告
[] 2006-09-26 00:00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5]89号)及深沪两市证券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2006年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休市5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10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中短债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决定于“十一”长假前 对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做如下安排:

  1、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及直销网点于9月28日暂停办理基金的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赎回业务仍正常办理。

  2、自9月29日起,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6年9月29日申购或转换转入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即10月9日)起开始享受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9月29日赎回或转换转出诺安货币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10月9日)起不享受基金的分配权益。

  3、从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4、特别提示:对于在代销机构办理业务的投资人,9月27日下午3:00后以及9月28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将于9月29日确认,不能享受长假期间的收益,赎回款将于10月9日到达投资人资金账户。9月29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将于10月9日确认,可以享受长假期间的收益,赎回款将于10月10日到达投资人资金账户。

  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十一”长假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3、诺安货币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诺安中短债基金代销机构: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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