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9-26 00:00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G天然碱 公告编号:临2006—058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5日

  2.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 斯西街6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戴连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56,67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4.73%。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49,3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16%。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37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5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58,087,25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本公司向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追加投资9,43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6%增加至42.2%;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600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不变,仍为24%;美国西格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970万元。股份比例由40%调整为33.8%。

  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与关联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故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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