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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发行
要约义务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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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09-2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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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华联超市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豁免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118345834股(占总股本的45.0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华联超市表示,至此,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45.06%股权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即将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一旦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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