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商业地产 现金流应取代房产估值
[□本报记者 于兵兵] 2006-09-26 00:0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以往仅仅通过房产评估打折后向房地产企业贷款的方式正在改变。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商业地产投融资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介绍,众多商业银行正将商业地产的信贷评估方式从抵押房产估值转向经营现金流的考查。

  巴曙松表示,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背景之一,是刚刚进入市场化不久的房地产企业在没有风险防控经验的情况下盲目上马项目,而银行此前多采用房产抵押这种简单 的“当铺文化”进行贷款操作,风险评估能力同样不高。

  随着银行系统业务经验的成熟,一种以地产经营现金流作为风险评估标准的贷款原则正在一些商业银行中开始流行。巴曙松介绍,目前民生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尝试这种新的风险防控机制,即根据商业地产的现金流估算项目贷款规模。而这种对现金流的测算和把握能力,又要求从事地产信贷的银行人员对商业房地产更深入的专业了解。

  “现在,除了简单的项目地段、开发商资质、经营前景等内容考核外,我们向商业地产贷款的前期评估还包括项目是否有确定的租贷对象,经营规划是否合理并能够实现较好的现金流收益预期等。”一位银行经理人称,甚至有些项目要求以其十年现金流作为偿还贷款的专户资金,这样既解决了商业地产长期贷款的需求,又保证了银行收益。而实际上则是银行参与了这个商业地产项目的投资。

  另外,从简单的提供资金转向把银行的资金和相关的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结合,也是银行联手地产项目的方式之一。比如,在商业地产项目中推广信用卡和一揽子金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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