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保运作促上海企业年金中心转型
[□本报记者 马斌 实习记者 李春燕] 2006-09-26 00:0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中心人员表示将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马斌

  实习记者 李春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9月初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纸通知,地方社保不得不加紧退出企业年金业务的脚步。日前,一位接近中国保监会的人士透露,前不久卷入“福禧投资”事件的上海社保局下属上海企业年金中心,其在企业年金领域的灰色身份可能将被终结,并可能转制为一家专业的养老金保险公司。

  至于可能成立的养老金公司的资本金规模,该人士称,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的法人受托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不过,该人士未透露可能的股东。

  一家企业年金市场主体的负责人透露,在上海社保案发后,上海保监局曾就有关上海企业年金中心的转制问题向有关公司征求建议。上报的方案之一是前后分开,旧账问题在政府指导下,分期分批清理;而新的企业年金则完全市场化方式,按照企业年金相关办法交给市场化主体运作。方案之二,则是直接、全面移交给一家养老金公司(充当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不过,他透露,养老金公司可能只是上海企业年金中心转制的方案之一。

  一位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曾告诉记者,不同的地方社保退出企业年金业务可以有多种出路:简言之为“两种方式五条路”:一是行政方式,强制移交。市场化移交是第二种方式,具体包括四条出路:第一是自然移交,社保机构不再继续管理,由企业自主选择商业机构,其风险在于如果有不良资产,就会在此过程中出现问题;第二,由商业机构购并社保企业年金的业务,是受托人向受托人的转移,这是一种比较平稳的过渡方式;第三,自己改制,从事业法人变成企业法人,从公共服务机构变成商业性运营主体;第四,组合的方式。

  他告诉记者,从资金量来看,上海企业年金中心是地方社保中最大的机构,但从人员和组织架构上看,却配置单薄,诸多人员是由社保局相关处室公务员兼任,并且几乎是清一色的事业单位编制。

  一位监管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地方社保通过改制等方式退出企业年金领域,将对企业年金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有重要意义。

  与上海企业年金中心的庞大业务规模形成鲜明对比,企业年金市场运营主体举步维艰:2006年1月至6月份,仅有的两家养老金公司平安养老和太平养老,其业务量都为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9月初的《通知》,明确指出要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和基金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3号)颁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接收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新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由具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劳社部令20号、23号颁布前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中心人员向记者表示,将按照《通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年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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