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虎不争食”看反垄断箭靶
[◎袁 东] 2006-09-26 00:00

 

  ◎袁 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最近偶得机会去了一趟哈尔滨近郊的“东北虎园”,亲眼见了一次“虎不争食”的实况,突感老虎的可悲。随着人类在这地球上繁衍的快速扩张与无所不在,老虎一退再退,以至于种群岌岌可危,幸存的加上人工繁殖的几百只庞然大物被可怜巴巴地关进这不大的虎园里。为了恢复其野性,使其日后能在自然界自我生存,虎园定期将牛赶进去,任随放养的老虎们捕食。我没见到赶牛,只目睹向一个小池塘里扔了四只鸭子,在小水塘里泡澡消暑的十多只老虎就去捕食,但我看老虎们在争相捕抓那四只惊恐的鸭子时,一旦其中一只虎捕到鸭子后,其他的老虎就不会再与其争夺。那一刻,我看到了另一种是百兽之王的“王者之气”:宁可饿着,也不会去抢夺属于他者的食物,此乃真“虎威”也!

  我想,老虎并非一开始就是兽中王吧,看了老虎进化的图谱,更印证了我的想法。在几万年的进化过程中,这属于猫科的动物被分化成几大分支,有的成为豹类,有的成为寄生人类身边的小小猫类,那些长期在自然界弱肉强食历炼的,才一步步成了后来兽中之王的老虎,其虎威也是几万年惨烈竞争中自然形成的,此谓“垄断的自然性”———靠自己的努力与实力增强所为!

  垄断让人痛恨,正是因为它容不得任何的“争食者”,非要将别的“争食者”打得烟消云散而后快。多少年来,人们讨论研究垄断,找办法反垄断,很多国家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反垄断制度与机制。垄断的最大罪状在于它使得使得机会不均等,但就垄断本身却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垄断有着不同的情形:至少有着像老虎那样在竞争中靠自己力量逐步形成的自然垄断,我称之为“市场性垄断”;也有靠外力尤其是借用或偷用“公权”力量而即刻形成的垄断,我称之为“行政性垄断”。

  先说市场性垄断。在自然形成与逐步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里,即使所有市场主体起初在同一起跑线上,但跑起来也肯定有先后,因为人之先天禀赋与后天能力有差别,机会均等不一定意味着结果同等,就像十多只老虎去捕抓四只鸭子,肯定有不得手的。即使经营同样的市场事务,那些先知先觉与努力投入的经营者,就会渐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以至于某一产品、某一行业的半壁江山甚至近乎整个江山被其占有,而那些不知不觉与努力程度不大的经营者也会得而复失、从大到小、从有到无,这是市场竞争遵循“适者生存”法则的自然结果,只要有市场,就永远存在着这种差别,只不过有了“垄断法”的公共干预后,这种差别达到一定程度会得到人为矫正而已。但这种公权性质的外力矫正必须适度,否则,就不会有发达市场上成长起来的大型跨国企业,也就不会有“世界500强”之说。比尔·盖茨在大学时就凭着先知先觉的努力精神与勇气创业,靠私人力量发展起了“微软帝国”,所以,就有着在特定行业的“虎威”;如果在其刚刚具备超过同业者的力量或者因其发展迅猛,就运用反垄断的公权将其肢解或压制,恐怕就没有了今天这一跨国高科技企业,也就没有了当今的“比尔·盖茨基金会”;只是到了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竞争机会与“消费者剩余”时,才有了几年前美国针对“微软”的反垄断。

  而行政性垄断则完全是凭借公权性质的行政力量而起来的,或者通过直接的行政命令,或者通过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间接地将部分资源与市场机会,非市场化地(强制地)集中到一部分人手里,产生超额收益,侵害着他人的机会与广大消费者的应有利益。这并非是靠个人的先天禀赋与后天艰苦努力而得的结果,是典型借助外力“从他人嘴里的夺食”,这种行政性垄断猛于虎、凶于虎、恶于虎, 是极有害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

  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是在原来行政力量垄断一切的体制中镶嵌进来的,缺乏一个长期发育与进化发展的过程,因而,大量存在的是人们几乎习惯了的行政性垄断。眼下我们更多所面对的是,庞大的垄断行业里渐次透进了并非完全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机制发育尚不完善,而各类自觉不自觉的新型行政性垄断却在不断侵蚀着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不妨举两个跟中国最普通老百姓相关的事例:

  第一个例子,近年来各大中城市一股风似地搞起有关瓜果蔬菜的所谓“直销证”(农民进城卖东西得取得一定资格),原本很方便很自然地到菜市上卖菜买菜,突然变得复杂和艰难起来,甚至规定菜农果农还要能够开发票,直到农民无法进城卖东西,类似新近发生的农民被逼将“整车鲜枣扔进河”的事例并非少见。这针对最普通农产品的“直销证”不正是典型的行政部门中间设卡现象?打着所谓“食品安全”的旗号,发放多少卡、发给谁、哪些是可以接纳农民直销的许可市场,自然都是这些行政部门来定,这不仅增多了市场交易环节,增加了本来就是薄利的农产品交易成本,而且无疑是连在这辛苦血汗滴成的小本市场上“设租”的机会都不放过,这种行政垄断于“村里人”和“城里人”均有害,惟有对那些发证的行政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有利———多了一种显示权利与寻租的渠道。

  第二个例子,连续多年的“增加农业投入”客观上却导致了农业成本的连年上升和农民负担的加重。有学者研究的结论是,近10多年以来由此导致的农业成本上升幅度年均达10%。由于涉农领域均为政府行政垄断,尤其是所有可盈利的涉农产业领域均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把持,公共财政的“增加农业投入”基本上落到了这些行政垄断部门手上,因而实际上是加大了所有行政性涉农部门的开支;而由于那些非盈利和亏损的涉农产业均由农民承担,当公共财政的“增加农业投入”被要求相应比例的配套投入时,那“配套投入”自然就是农民“出钱”,结果,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财政“支农投入”不仅没落到农民口袋里,反而适得其反,更不用说还有挤占挪用贪污“支农投入”的现象了。行政垄断从农民口中“夺食”,面目多么可憎!

  中国眼下正在起草“反垄断法”。在我看来,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恐怕是下决心从体制和制度改革上根除大量存在的行政垄断,这应是中国的“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点,至于市场性垄断,目前不仅还谈不上大面积扼制,反而还应网开一面。试试培育能够产生市场性垄断的土壤,至少像“东北虎园”那样先营造育养真正“市场老虎”的环境,等这老虎长大后再放生到“国际森林”里去搏击,然后才通过适当制度安排使其树立起“虎不争食”的“虎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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