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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罢扁提案列入台“立法院”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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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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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由亲民党提出的第二次罢免陈水扁案26日在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获得表决通过,将被列入下次院会报告事项。 据台湾媒体报道,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近日在谈及二次罢免陈水扁案时表示,台湾民众是陈水扁去留的最终裁判。他呼吁民进党“立委”支持罢免案,这样才能让民众最终决定陈水扁的去留。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日前也表示,希望尽快完成罢免陈水扁提案,让民众来最终决定陈水扁下台与否。 根据岛内有 关规定,对台湾地区领导人进行罢免的提案,必须经过“立法院”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 “立委”三分之二(148票)同意方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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