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 2006-09-28 00:00

 

  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6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复核,以2006年9月2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 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0元。剩余收益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0月1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10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0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0月1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10月11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交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的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的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0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8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