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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钻股份提示股权分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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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9-28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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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田露 江钻股份今日提示道,公司目前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改正计划。 江钻股份公告称,2006 年8 月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连续20 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该所决定暂停股票上市交易。而2006 年8 月31 日以来,江钻股份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为24.96%,不具备该《通知》 规定的上市条件。根据《通知》,如果公司未在2006 年10 月9 日之前解决股权分布问题,公司股票从2006 年10 月9 日起将被暂停上市交易。江钻股份表示,公司将在60 日内提出改正计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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