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要求 非上市公司股权流转勿搞连续交易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9-28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昨日在“首届产权市场创新论坛”上发言时指出,产权交易机构探索非上市股份公司流转,一定要限定在非公众公司的范围内,一定不要搞连续的交易。

  今年以来,在国务院有关文件的鼓励下,国内一些产权交易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利用产权交易平台为非上市公司流转提供服务。虽然《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 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但“其他方式”没有从法律上加以明确。

  邓志雄表示,“探索利用产权交易平台为非上市的公司流转提供服务是一个既需要积极探索又需要谨慎对待的创新领域,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办事”。

  他特别强调,“产权市场的优势就是门槛低、企业多、项目多,产权机构不要一个项目反复的卖钱,我们的法定职能没有这个权利”。在不触及这一红线时,各种积极探索都是应该得到鼓励的。根据产权交易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国资委正在积极推进中国产权交易协会的建设,目前正在向民政部递交相关方案。

  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经过近2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在邓志雄看来已经或者正在完成一系列重要的开创性的工作,这些工作和探索不只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十分重要,而且对世界资本市场的运作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现在各省、区、市国资监管机构认定了60家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上述机构共交易了763亿元企业国有产权,这个数字要比通过证券市场实际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多得多。由于大量的交易,从管理科学来讲,监管方、批准方的流程都应该是信息化的。

  邓志雄透露,国务院国资委正大力推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监测系统建设,主要目的是监督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规范运作情况。目前该网络已经展开了对北京、上海、天津产权交易所的全程监测,明年按照中纪委和国务院的要求对全国64个机构进行监测。

  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要求

  非上市公司股权流转勿搞连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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