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超量批地将扣减下年度计划指标
[□本报记者 于祥明] 2006-09-28 00:00

 

  国土部透露,相关部门已下发通知,对各地前8个月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确保全年用地规模在计划内。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的监管,对擅自突破计划、指标使用不当、低效利用土地的地方,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昨天,国土资源部透露,相关部门已下发通知,对各地前8个月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确保全年用地规 模在计划内。

  据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历年情况,用地高峰期往往在第四季度,由于今年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国家放缓了用地审批速度,不少地方积压了大量待批用地,用地需求十分旺盛,因此土地计划调控的压力较大。为强化计划的实施管理,保证计划的有效执行,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各地计划执行情况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计划调整和实施计划动态管理的依据。

  国土资源部表示,将从农用地转用数量、使用方向、利用效益等方面,对1至8月各地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计划编制下达情况。包括今年计划的编制、下达总体情况分析,计划指标分解情况分析,计划下达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分析;二是农用地转用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农用地转用总量的统计分析,并对农用地转用速度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农用地(耕地)转用方向分析评价,土地利用效益分析评价;三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四是后4个月建设用地供需形势;五是计划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结果着重从三个方面衡量。即农用地转用数量是否控制在计划下达规模内,转用速度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计划指标使用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土地利用是否符合有关定额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要根据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管,严格农用地审批的计划审查,没有农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坚决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现象,确保全年用地规模控制在计划内。该部新闻处负责人也向上海证券报表示,据年初发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今年用地计划仍维持去年水平。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