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禹刚
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昨日首次公开披露了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此次公布了400多家逃逸类企业信息,其中30多家已被查明存在倒卖核销单行为而涉嫌倒卖国家公文罪,其余大部分存在违反外汇进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违规行为。
据外汇局介绍,此次披露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打击商业欺诈的总体要求,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宣部、外汇局等13个部门统一部署下进 行的。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全社会对负面信息的认知,谨防有人以这些企业的名义从事商业欺诈及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局介绍说,当前行政执法面临的难题之一就是一些经济主体实施违法活动后进行逃逸,采取各种方法逃避检查和处罚。有的向管理部门提供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无法找到;有的在注册信息变化后不及时依法更新;有的甚至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利用虚假资料注册空壳企业进行骗贷、骗汇、骗税等商业欺诈及违法犯罪行为。
外汇局称,对倒卖核销单等已触犯刑律的违法企业,外汇局将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坚决将其绳之以法。那些仅仅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主动与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联系,接受调查和处理。
记者了解到,在最近外汇局与公安机关联合破获的一案件中,犯罪人先后虚假注册了10多家空壳公司,在不到9个月的时间里,先后骗取核销单8333份,涉案金额高达5217.16万美元。
外汇局自2006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把全外汇系统处理的外汇违法案件信息以公开披露和供社会查询两种方式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