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将出 铜加工行业扩张遇阻
[□特约撰稿 陆承红] 2006-09-28 00:00

 

  □特约撰稿 陆承红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有色行业也成为调控重点之一,而对于铜加工行业来说,新政策的不断出现将成为其扩张路上的最大障碍。

  今年4月,国家调整了部分铜材的出口关税,板材、带材等的出口关税上升为10%,铜管、铜箔则不征收出口关税。因此铜管、铜箔加工企业可以在内外铜比价下降到8.8以后购买国内电解铜,加工成铜材后完成一般贸易出口。但是,9月中旬出口退税新政颁布之后,铜材产品的出 口退税率全部降为5%,和原先13%相比,相对于7万元/吨的含增值税铜价来说,其8%的降幅就相当于减少退税近5000元/吨。这相当于只有国内外铜比价下降到8的时候,铜管、铜箔的一般贸易出口大门才重新打开。

  由于新出口退税政策有一个延缓期,因此到今年年底,加工企业暂时还有一个过渡期,但是由于出口合同的订单存在时间限制,而且本月底必须结束备案。因此对于四季度能否承接新增国外订单,关键将看各加工企业自身的进口原料采购环节。到目前为止,涉及各类铜材的来料加工出口贸易的手册制度还没有被禁止,所以对于一些加工企业来说,如果它的进口原料通道比较顺畅,新增订单能够依靠增加进口铜数量来得到保障;但是对于使用国产电解铜原料的加工出口企业来说,那显然是遭到了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这些出口困难的企业到明年将不得不加入国内的市场份额争夺战中,对国内铜加工行业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坏消息。

  所谓铜加工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贸易手册制度,是指加工企业从国外进口电解铜,加工成铜材后完成出口销售。这个过程中,进口电解铜可以免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当然出口时原料部分也不再享受出口退税。同时要对加工费部分增收增值税和出口退税的差额。进口时在海关登记进口数量在册,出口时根据手册数量进行核准,不能超出。未及时出口数量允许有一段时间的延缓,延缓期到期仍没有出口,则对此数量的进口铜追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目前铜加工行业每年50万吨以上的铜材出口规模大都是依靠手册制度完成的。

  从2006年12月中旬起,出口退税新政将正式实行,而铜价内外比价出现8的可能性很微小,所以对于铜加工企业来说,出口订单将完全依靠来料加工出口贸易手册来完成。理论上,明年开始,不管内外比价如何,只要不低到8左右,进口精铜数量一定会大于出口铜材数量,同时随着冶炼厂精铜加工出口手册的逐步消耗完毕,出口精铜数量会逐步下降。那么国内的总供应量将会出现一定增加,这必然导致国内铜价格受到较大的压力。

  如果不能获得较好的TC/RC费用,那么国内冶炼厂的利润可能将很微薄;而在这样的形势下,如果不想违背长期规划的话,冶炼厂只能负重前行;除非国内整个冶炼行业实施减产措施,否则国内铜价的压力将无可缓解。另外一个方面,沿海最近扩建的一些精炼企业,将直接受到冲击,这将引发冶炼行业的实力比拼。一些资金紧张、缺乏扶持的企业可能就会感受到生存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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