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将登场 须披露清欠进展和股改障碍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2006-09-28 00:00

 

  G福耀10月11日将率先拉开沪市三季报披露大幕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上市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即将登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出通知对此进行部署。通知特别要求,未完成清欠工作和股改工作的公司必须在三季报中披露详细清欠进展和股改障碍。

  通知称,所有上市公司应于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预先和证交所约定季报披露时间。上证所原则上每日安排 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季报。深交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50 家上市公司披露季度报告。中小板公司应通过中小板网上业务专区向深交所预约本次季报的披露时间,深交所根据均衡披露的原则统筹安排披露顺序。

  对于2005年底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两所都增加了特别格式,要求详尽披露。如上证所要求披露以下内容:其一,2006年年初和本报告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其二,2006年前三季度清欠进展情况,包括清欠金额及清欠方式;其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是否已全部完成,若尚未清欠完毕的,公司董事会已制订的清欠方案是否能够按计划实施;其四,调整清欠方案的,应重新制订清理占用资金的具体清欠方案,按月份列出清欠方案实施的时间表,确保在2006年底之前彻底完成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

  对于在本次季报公告日之前尚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两所明确要求此类公司应按对股权分置改革的计划安排作出说明,详细说明未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障碍或困难。深交所还要求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与此同时,证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季报的“报告期末股东总数”部分,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对于报告期末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应比照上述要求,披露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另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在其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了沪市公司2006年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表。G福耀将率先披露三季报,披露日期2006年10月11日。其次是G康恩贝,将于10月12日披露。10月13日有三家公司披露季报,分别是 *ST道博、G药玻和G梅雁。

  沪深交易所通知详见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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