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难复制 谁说房价不能跌?
[□本报记者 柯鹏] 2006-09-29 00:00

 

  □本报记者 柯鹏

  

  上海涌现的大规模退房潮和最近的判决让开发商一惊一喜,惊的是“吃进去的肉又得吐出来”;喜的却是万一退房成潮,政府或许会有所干预。“相信政府不会眼看着大家都来退房,毕竟,这不利于社会稳定。”一位开发商坦言。

  但是,退房潮真的会席卷全国?房价真的不能跌、不敢跌了么?

  更多的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成功的一则退房案例没有可复制性,开发商不该寄望予政府维持秩序,不让房价下跌。因为 ,每一个开发商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包括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不同的,还有违约金的约定也是不同的,有的违约金可以高达20%。

  考察此次的情况,唯一的成功退房判决案例中的违约金是总房价的3%,这样的违约成本是很低的。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般违约责任有几种模式:一种是继续履行,一种是客户想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是,一旦违约金过高或者没有相关解约的约定,购房者的退房成本是很高的。

  所以说,此次退房成功不是因为退房的规模大或者社会影响大,而确确实实是违约成本不算很高。对于开发商来说,千万别抱着这样一个奇怪的逻辑:降价→退房→不稳定→不能降价。楼市调控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市场健康发展,房价泡沫过大就一定要击破,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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