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股份再启股改对价提高四成
[□本报记者 张有春] 2006-09-29 00:00

 

  □本报记者 张有春

  

  上电股份(600627)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00元现金,合计支付给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对价总额为14280万元。

  上电股份此次是第二次进入股改程序,相比于前次每10股送20元现金的方案,本次的对价水平提升幅度达到了40%,是目前为止所有二次股改公司中对价提高幅度最大的。同时,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特别承诺,所持有上电股 份的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本次改革对价安排,综合考虑了上电股份的盈利状况、发展前景及股票市场价格等综合因素,兼顾了各类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即期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方面表示,此次方案的制定考虑了前次大部分流通股东的要求,接下来还会就本方案与广大流通股东进行沟通,也真诚地希望得到流通股东的理解和支持。

  上电股份2006年上半年实现每股收益0.5529元,较2005年增长超过了50%,公司在前次股改过程中也曾做出2006年业绩达到每股收益1元以上的承诺,对此公司方面也表示,目前公司各方面的经营情况良好,完成业绩目标的可能性很大,在积极做好股改工作的同时,公司也在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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