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股改每10股送2.8股
[□本报记者 凌力 实习记者 莫宗明] 2006-09-29 00:00

 

  □本报记者 凌力

  实习记者 莫宗明

  

  中恒集团(600252)今日公布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2.8股股份对价。除法定承诺外,即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此后12个月内,若出售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

  公司控股股东梧州市国资委与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同意,过户手续正在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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