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无异议并豁免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 2006-09-29 00:00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6-028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无异议并豁免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承担责任。

  2006年6月30日,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签署了《百联集团暨上海物资退出大商国际协议》,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国际)成为大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大商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收购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同时,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2006]87号文批准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933号文批复,同意大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22,778,814股无偿划转给大商集团。大商集团通过大商国际合计控制了本公司37.25%的股份,触发了要约收购。(详见2006年7月3日、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公告)。

  2006年9月28日,本公司从大商集团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收购及股权划转事项下发证监公司字[2006]206号《关于同意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大连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对大商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大商集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同意豁免大商集团因控制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9,425,800股(占总股本的37.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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