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GST长运 公告编号:2006--39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28日上午 9:00时在重庆三峡宾馆18楼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9193.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5%。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少才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本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下述各提名董事及监事的简历详见2006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少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任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肖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谭国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崇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维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松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申永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9193.27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盛安达律师事务所张玉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GST长运 公司编号:2006--40
重庆长江水运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下午2:00在重庆三峡宾馆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选举申永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指定郑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联系人。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GST长运 公告编号:2006--41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6年9月28 日,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重庆三峡宾馆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许少才先生、袁建国先生、任建平先生、肖宗华先生、朱杰先生、谭国利先生、高维佳先生、杨松柏先生,独立董事王崇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杨松柏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申永洁先生、郑霞女士、祖家荣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许少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许少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饶正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大股东担保损失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大股东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用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为防止可能因担保造成的损失,2006年6月30日,公司分别与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解决大股东担保损失的协议》。
协议约定,如果担保方为公司质押担保的股权被拍卖或处置,公司应赔偿担保方损失。赔偿最低数额不低于按协议生效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平均价格计算的担保方抵押股权的价值总额。本公司在赔偿担保方损失时,应在担保方抵押股权被子拍卖或处置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赔偿款。若不能按期支付,每日按应付赔偿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但公司若能在2006年9月25日前能够提供相应的价值的资产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则双方应签订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一经签订,2006年6月30日签订的《关于解决大股东担保损失的协议》废止。
目前,由于公司债务重组工作进展缓慢,公司没有资产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同意执行于2006年6月30日分别与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解决大股东担保损失的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饶正力女士和王强先生简历
饶正力:女,生于1956年10月,大专学历,经济师。1979年参加工作,曾在公司职工校任教,1989年至2000年先后任公司计划统计科副科长、公关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以来,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强:男,生于1973年1月,大专学历,中级秘书。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行船、机关党委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工作。2003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