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因未按承诺股改致歉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9-29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今日沪市有5家上市公司就未按承诺进行股改向投资者致歉,分别为工大高新、东北高速、三峡水利、浙江广厦和青海华鼎。

  工大高新表示,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部分冻结,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现正在上报中,鉴于此种情况,公司在九月底之前无法进入股改程序。

  东北高速称,公司一直积极推进股改工作,但因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就非股改事项 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仍未能在9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公司正竭尽全力在各非流通股股东间进行协调,准确的股改时间无法自主确定,力争最早在2006年10月底前、最迟在2006年12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三峡水利披露,公司相关股东已将股改材料呈报给国家及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因尚未取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表而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计划在2006年10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浙江广厦仅表态将努力促使股权分置改革尽早实施。

  青海华鼎则称,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万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银行债权人存在债务纠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沟通尚在进行之中,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程尚需延期,争取在年底之前完成。

  另外,美尔雅今日披露,公司股改方案尚未能形成统一意见,导致无法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公司无法如期在9月29日前完成股改相关文件及披露有关事项,故取消股改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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