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获批经营人民币业务
[□本报记者 王丽娜 卢晓平 唐雪来 黄金滔] 2006-09-29 00:00

 

  □本报记者 王丽娜 卢晓平

  唐雪来 黄金滔

  

  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银行昨日发布公告称,平安银行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开展人民币业务。此前,为配合平安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需要,平安信托及汇丰银行已按相关监管政策要求,完成对该行增资人民币2亿元。

  据了解,在完成增资及有关法定手续后,平安银行将于近期正式启动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针对上海地区的各类型企业、机构的人民币业务,以及针对外籍人士和香港、澳 门、台湾同胞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如人民币储蓄和房贷业务等。

  此前,为达到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的资本要求,平安银行股东汇丰银行及平安信托已完成了对平安银行共计2亿元人民币的增资。据悉,在此次增资中,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安银行注资了1.46亿元人民币,汇丰银行则以美元形式增资,折合人民币5400万元。

  增资后,平安银行注册资本为61384.5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资本金41384.5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人民币资本金2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方则依旧维持原有的股权比例,汇丰银行占27%,平安信托则持有73%。

  据了解,平安银行的前身是设立在福建省福州市的福建亚洲银行,成立于1993年。2003年12月2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平安集团通过其旗下的平安信托,和汇丰银行一起正式获准收购福建亚洲银行100%股份。2004年2月19日,更名后的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并成为平安集团的核心成员之一。除拥有平安银行外,中国平安于7月末宣布以49亿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89.24%的股份,未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深商行将正式成为平安集团旗下的第二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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