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06-10-09 00:00

 

  (上接B13版)

  (1)认购费率为: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 金财产所有。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募集。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

  3、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4、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6、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户卡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1月10日 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人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05550400020006698

  联行行号:52352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人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人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中国银行网点办理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业务)(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投资人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开立基金账户。投资人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完成开户手续的投资人还可以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基金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05550400020006698

  联行行号:52352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中国银行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预留印签;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50499588

  传真:(021)50499688

  联系人:林志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电话:(010)66594977

  联系人:宁敏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直销中心电话:021-50499588-301、302

  直销中心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银行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65799827

  联系人:毕艇

  服务热线:027-65799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1)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3561

  客服电话: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40136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冯加庆、李楠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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