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大股东所持法人股续冻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10-09 00:00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S*ST新太公告称,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诉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于2005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4日轮候冻结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2245874股社会法人股,并于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10月3日续冻。

  现根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股权被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6年9月27日至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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