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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电价政策扩大至八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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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10-0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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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虞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此次实行差别电价的行业由原来6个扩大为8个。 据悉,此次在原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对于将黄磷和锌冶炼两个行业列入执行差别电价的范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两个行业出现了盲目发展的势头,执行差别电价 可以促进结构升级,同时这两个行业节能潜力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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