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穗“90、70”比例未现具体操作方式
[□本报记者 李和裕] 2006-10-09 00:00

 

  “大限”之日公布住房规划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在“国六条”细则规定的“大限”———9月30日,北京、上海、广州终于交出了各自的“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

  业内人士认为,规划体现了各城市对未来住房建设、尤其是供应结构方面的调整力度。不过,也有人士指出,规划并不等于各城市的地方调控细则,如“90平方米占70%”的比例,各城市并未提出具体操作方式,一些城市的规划也显得“粗略”。

  北京:年增2500万平 方米

  北京于上月最后一天公布了《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稿),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各类住房的发展规模、结构等。

  据规划,到2010年,北京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十一五”期间,北京将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1.23亿平方米,年均约2500万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北京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此外,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约90万套。

  上海:今年竣工2900万平米

  《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也于同日公布。规划预计,“十一五”期间,上海新开工住房约1亿平方米。其中,今明两年配套商品房新开工均为20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房竣工总量约1.2亿平方米。其中,今年约2700万平方米,明年约2600万平方米;还有今明两年配套商品房竣工量均为200万平方米左右。

  同时在住房结构上,规划表示将重点扩大满足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广州:形成供应小高潮

  同日公布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则显示,“十一五”期间,广州将建设各类住房56.24万套,总建筑面积5350万平方米。其中,2007年为1300万平方米、2008年为1200万平方米,这两年将形成广州住房供应的小高潮。

  另外,规划表示将优先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规划期内供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3747万平方米,占总量的70%。同时,年度供应比例也将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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