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军 周翀 王璐
清欠迟迟没有进展的上市公司将面临严厉制裁。
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日召开有关清欠的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清欠工作,并酝酿对两类问题公司进行严厉制裁。
根据证监会权威人士此前的说法,9月30日是解决上市公司占款问题的实质性大限,如果之前上市公司清欠没有进展,第四季度将被进行责任追究,包括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第五 号通告,截至9月30日,两市共有102家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仍高达254.1亿元。
上述102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1家公司明确表示未制定具体的清欠方案,16家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已制定清欠方案,25家公司没有按承诺在9月30日前完成清欠工作(其中部分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近期将彻底完成清欠工作)。
据悉,中国证监会酝酿采取措施的两类问题公司是指没有制定清欠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公司,具体制裁方式目前尚无法知晓。
不过,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此前发布的“92号文”已强调,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充分认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清拒不整改的严重后果,自觉改正错误,认真履行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的责任。对于不能按期偿还占用资金的控股股东的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对其实行严格的市场禁入;对于相应的上市公司的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违规情形严重的,将对其实行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沪深证交所的定期通告对占资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截至2006年9月30日,共有309家公司完成了清欠,61家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合计清欠金额204.2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44.56%;同时,14家公司以股抵债和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29.05亿元。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资金占用大户的清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莲花味精便是一例。
证交所通告详见A14、A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