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电价新政助推上市公司规模效应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10-10 00:00

 

  高耗电行业落后企业将遭遇“红灯” 资料图
  □本报记者 袁小可    

  

  从10月1日起,实施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的淘汰类企业加价1角钱,限制类企业加价3分钱,同时,继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行业之后,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也新近纳入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实施领域。相关行业研究员表示,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强调节能降耗政策导向,价格杠杆将利好黄磷、锌冶炼业上市公司。

  用电大户成调控对象

  由于行业日渐暴露的盲目发展势头,及用电成本的居高不下,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最终成为差别电价的实施目标。资料显示,2005年黄磷产能220万吨,需求量60万吨,锌冶炼需求量320万吨,产能400万吨,在建能力320万吨,产能远远大于需求,同时,两个行业中都大量存在产业政策限制发展或要求淘汰的工艺设备,亟待通过执行差别电价等政策调控与引导,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光大证券研究员刘军给记者算了笔账,以黄磷为例,每生产1吨,就需要耗电1.4万至1.5万度,锌冶炼每吨耗电量3500度,节能潜力较大。

  东方证券研究员袁晓梅表示,完善差别电价旨在抑制高耗能行业的用电需求,电价提高后,用电大户企业用电量相对减少,将间接影响电力供需状况,对发电企业带来间接传导性影响。她同时提醒,政府近期陆续出台了加快发展新能源的指导方案,“国家将在今后15年时间里,投资上万亿元加快建设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作为政府性基金上缴中央,其投向很可能将是新能源领域。”

  上市公司未受限制

  已公布的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目录显示,黄磷、锌冶炼两行业上市公司大多没有属于淘汰类的产能,且建设期都在国家的规定日期之前,未进入此次差别电价限制之列。

  对于黄磷行业,发改委仅列出了1000吨/年以下的产能公司为淘汰类,刘军表示,我国生产黄磷的马龙产业、兴发集团、澄星股份等主要上市公司的电炉装机容量多在5000吨/年以上,远远高出淘汰类标准,与此同时,澄星股份在云南宣威自建火电厂,在弥勒自建水电厂,基本上能完全达到用电自给,兴发集团也在湖北自建水电厂,能满足40%以上的用电需求,用电限制较小。

  对锌冶炼企业而言,属于限制类的是2004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光大证券研究所报告指出,按照这一标准,目前A股上市的4家拥有锌冶炼产能的公司中金岭南、宏达股份、驰宏锌锗和株冶火炬均不属于此范围,上市公司生产将不会受到影响。

  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尽管上市公司能安然置身于新政调控之外,但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于两个行业中落后企业的打击却是致命的。有研究员表示,新政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行业的整合进程,对上市公司带来积极利好。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黄磷生产和出口国,年产能约125万吨,占全球总产能的83%,2005年出口黄磷9.93万吨,占世界贸易量的46.9%,但是我国却没有国际黄磷的定价权。

  刘军告诉记者,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黄磷产能分布在100多家企业,装置平均产能仅1万吨/年左右,难以发挥规模效应。各企业竞相压价,在成本上升的同时价格在持续下跌,此次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后,发改委的政策利用价格杠杆,能够迅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加速行业的整合,对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上市公司而言,不需要经过价格战,就能达到淘汰落后产能、整合行业的目的。

  部分黄磷、锌冶炼行业相关上市公司情况表

行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今年中期每股

收益(元) 今年中期主营

业务收入(元)

化工(黄磷) 600792 马龙产业 -0.20 179653108.8

600141 兴发集团 0.07 641763934.4

600078 澄星股份 0.08 658771875.5

锌冶炼 000060 中金岭南 0.67 2065235116

600331 宏达股份 0.53 1974370948

600497 驰宏锌锗 2.26 1828222050

600961 株冶火炬 0.49 414971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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