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用“政府回购”方式建廉租房
|
[] 2006-10-10 00:00 |
|
|
□据新华社电 吉林省四平市结合棚户区改造,通过“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建设了一批廉租房,部分住房困难居民有望在明后两年搬入环境优美、房价低廉的廉租房。 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四平市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据四平市建设局局长邢忠介绍,在吉林省今年进行的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中,四平市政府采取了“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制定建设方案,开发商垫资建设,回迁房建成后 ,政府全盘回购,按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开发商的利润。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