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9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据报道,在阳泉任市委书记时,侯伍杰的所作所为已经为不少人诟病,还曾因在京城嫖娼被抓,但他却被提拔为省委宣传部长。因为群众的举报信,侯伍杰因票数未过半而落选省委常委,但他竟以省委常委的身份兼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转任省委副书记(《现代快报》10月9日报道)。
无独有偶,安徽省原卫生厅女副厅长尚军当初仅是 一名初中文化的女工,她以色谋权,从与“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陪睡升任派出所副所长起家,做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阜阳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副科级到副厅级干部的升迁(《成都晚报》10月7日报道)。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为它能衍生出一系列的腐败,是腐败的根源,而带病提拔干部,无疑是用人腐败中最典型的表现。近年来被揪出来的贪官,相当一部分都是带病提拔上来的,甚至病得越重提拔得越快,像五毒(“吹、卖官、嫖、赌、贪”五毒俱全)书记张二江、三光(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书记林龙飞、三玩(玩权、玩钱、玩女人)副市长雷渊利等等,都是带病提拔的典型。
带病干部为什么被提拔?这与目前选拔任用干部机制的弊端漏洞有关。在提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用人权过于集中于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由于目前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的监督难以发挥作用,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的监督更不用提,造就了“一把手”一手遮天的现状,即使有人对带病干部存在质疑也常常会保留自己的意见,而选择服从。
实际上,一些“一把手”对他们要提拔的干部的“病症”并非毫不知情,有些带病干部在群众中口碑很差,其种种腐败问题被群众多方举报和反映,“一把手”怎么可能不知道?根源在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些决定干部任用、提拔大权的领导(尤其一把手),即使提拔了带病的干部,也不容易遭到问责,更何况,在这一过程中,还有巨大的通过权力寻租的空间?
许多带病干部认准了这一点,只需摆平“一把手”,就能如愿以偿,因而,近年来所发生的用人腐败大都集中于“一把手”。像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还批发430顶官帽,使得偌大的县委机关只有6名干事,甚至有司机当上县委办副主任,会计升为法院副院长等荒唐的事情。一些“一把手”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已经独断专行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
目前,一些带病被提拔起来的干部,一旦东窗事发,惩处的往往是带病干部本人,而对于提拔他们的领导干部问责不足,这种情况不利于遏制用人腐败。要治理“带病提拔”问题,就必须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无论负责选拔、任用干部的领导,对被选拔、任用的干部所带之病是否知情,都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问责,以促使领导尤其“一把手”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加强考察,严格依照民主程序,多听群众意见,使那些德才兼备,有公心没有“病”的干部得到提拔和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