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6-031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 “澳柯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占用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巨额资金,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份开始陆续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了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20700万股以及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房产、土地、商标等主要资产,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欠款事宜分别提起诉讼,并制定了清欠计划。详见2006年3月14日《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被冻结的公告》、4月10日《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和《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欠方案的公告》、8月24日《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重要事项部分。
二、判决情况
本公司诉被告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第三人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欠款一案已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0日收到(2006)青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1023978788.47元,逾期不能给付则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驳回原告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745010元、诉讼保全费9735520元,由原告负担9235213元,被告负担10245317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下属企业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因关联方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等事宜,已经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8.2亿元。
2、本公司下属企业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因关联方青岛澳柯玛科技电器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等事宜,已经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3005万元。
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只是本公司清欠计划的一部分,尚无法判断其还款形式和时间,因此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大清欠力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书》
2、《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4、(2006)青民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5、(2006)青民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
6、(2006)青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