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因与贷款银行达成和解,海王生物、海王集团及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被查封财产正在办理解封手续。
2005年9月6日,海王生物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贷款75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5年9月6日起至2006年7月6日止。该笔贷款由海王集团及海王健康连锁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贷款尚未到期的2006年3月9日,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海王生物、海王集团及海 王健康连锁店相关的财产进行保全。2006年4月10日,深圳中院下达第98-1号民事裁定书,并冻结相应财产。
此后,公司又收到深圳中院第98-2号及第98-3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因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深圳中院根据第98号生效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公司持有的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95%股权、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96%股权,以及深圳市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330.5万股法人股及红股、配股。
公司显示,近日公司已与光大银行南山支行再次达成和解意向,该行同意申请解除对上述股权的查封,并向深圳中院递交了解除查封的申请。目前,深圳中院正在办理解除查封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