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等)
[] 2006-10-11 00:00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39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06年4月21日、2006年7月21日、200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有关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上海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华亭进出口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9月30日分别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偿还了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因此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原认定的需由公司承担的7000万元保证责任已解除,公司决定不再上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40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鸟发展”)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详见2004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相关公告),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25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公司2002年度报告、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03年6月6日刊登的《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中对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与事实不符;关于公司2.7亿元对外担保有关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以以下处罚:

  一、对海鸟发展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二、对时任董事长唐海根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洪波、董雪根、周敏、时任独立董事朱国兴、芮明杰分别给予警告。

  对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现任领导班子表示将以此为鉴,认真学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公司及自身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中涉及的问题,公司一直在积极整改:在2004年8月27日刊登的《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农凯2.7亿元担保及相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后续的定期报告中已如实披露了上述有关情况;至今,公司对农凯系2.7亿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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