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39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06年4月21日、2006年7月21日、200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有关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上海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华亭进出口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9月30日分别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偿还了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因此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原认定的需由公司承担的7000万元保证责任已解除,公司决定不再上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40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鸟发展”)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详见2004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相关公告),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25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公司2002年度报告、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03年6月6日刊登的《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中对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与事实不符;关于公司2.7亿元对外担保有关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以以下处罚:
一、对海鸟发展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二、对时任董事长唐海根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洪波、董雪根、周敏、时任独立董事朱国兴、芮明杰分别给予警告。
对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现任领导班子表示将以此为鉴,认真学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公司及自身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中涉及的问题,公司一直在积极整改:在2004年8月27日刊登的《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农凯2.7亿元担保及相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后续的定期报告中已如实披露了上述有关情况;至今,公司对农凯系2.7亿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