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专查全国教育乱收费
[□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10-11 00:00

 

  数据来自中国教育网 张大伟 制图
  每年择校费收入达百亿元以上

  七部委:联手专查全国教育乱收费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我国55万所中小学中,每年择校费收入至少百亿元以上,而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国整个教育乱收费的金额高达2000多亿元。

  另有调查显示,我国家庭教育花费接近家庭总收入的1/3,农村家庭每年用于子女的教育花费连续两年增幅超过20%。因此,教育乱收费已连续数年位居群众价格举报之首。

  七部委要求,本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以交叉检查为主、同级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

  为了达到检查目的,发改委公布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举报电话(010-66096145,66096146),并要求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要求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

  发改委价格司还要求地方坚决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的审批,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限期解决现有改制学校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名义招生并向学生高收费,更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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