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几年,我国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为1000万人左右,就业难题仍然存在 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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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中国需要着力破解哪些难题?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黄苇町、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室副主任沈杰等三位专家,对此进行了梳理和点评。
理顺分配关系
解决社会公平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稳步增长的同时,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黄苇町说。
黄苇町建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做到三管齐下: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三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
解决就业难题
巩固“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扩大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扩大就业的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据测算,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即使经济增长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黄苇町表示,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科学调控宏观经济
转变粗放型增长方式
尽管我国近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但总体上,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继续。
沈杰说:“目前,与粗放型增长方式相关的乱征土地、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相应的社会风险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
为此,沈杰建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健全社保体系
完善“托底”机制
社会保障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一张维护社会安全的“防护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到“十五”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亿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3亿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达到1.1亿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8000万人。
沈杰建议,当前我国社保工作应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引导和帮助低保对象、学生、儿童等居民参加城市居民医疗统筹,继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把反腐落到实处
防止“权力寻租”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仅2005年,全国就有11071人因为贪污贿赂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中72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苇町、沈杰等专家提出了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机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