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屈红燕 黄金滔
为落实贯彻国家十部委《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包括创业投资税收政策、保险资金投资创投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将在近期悉数出台,着重从资金来源、税收、退出渠道等方面促进创投机构的有序发展。这是记者昨日从深圳创业投资公会举办的媒体招待会上获悉的。
据创投业资深人士介绍,发改委正在制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办法,这一办法借鉴了美国小企业投资计划 的做法和以色列创业投资的一些做法,通过引导基金放大创投资金的来源。另外,在今年5月份,发改委曾制定了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办法,即把创业投资合格化,大量的创投机构进入有序管理。
另外,国家财政部正在制定创业投资税收扶植办法。该办法原则上规定,凡是备案管理的创投机构投资中小科技企业的,其投资额的70%可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各地的发改委负责认定哪些企业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与此同时,为了解决创投资金来源,保监会和人民银行都在制定相应的办法。保监会将制定保险机构资金投资创投业办法。该人士认为,这一办法实际上已经开了口子,比如这次环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人保公司在投资创投业的一个做法。据透露,平安保险业正在积极准备投资创业投资。
另据透露,人民银行将出台创投企业进行债权融资的办法。人行将允许创投企业向银行长期贷款支持创投业发展。另外,人行还正在研究是否允许创业投资发行长期债券。
此外,证监会机构部正在制定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实施办法。据悉,目前各个大的证券公司正就实施办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该人士认为,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可以帮助解决创投的价值链问题,因为券商是最熟悉资本运作的投资主体。证监会还正在制定创业投资绿色退出渠道实施办法以解决创投资金的退出渠道问题。
该人士表示,这些配套措施将对促进解决我国建立创业投资体系的问题,推动具有中国特色创业投资事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